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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1-000016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公开日期 ] 2020-07-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孙继远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归昌乡万亩湖大羽农业产业园区310国道至高新路向北延伸3千米打通到南外环的建议》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归昌乡万亩湖大羽农业产业园区310国道至高新路向北延伸至南外环道路项目,我局可以帮助归昌乡做好项目前期的规划与设计工作,路基由乡镇负责实施,路面列入2022的交通建设计划后,由我局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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