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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19-000016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05 [ 公开日期 ] 2019-12-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综执函[2019]第7号

A

谢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了对占道经营现象治理。特别是对反映强烈的郯中路南段、朝阳路、古城路进行全天候监管,从早七点到晩九点,全天安排执法人员值班,对占道经营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二、严厉打击违法停车。对郯中路南段等乱停乱放道路比较突出的,联系交警部门进行拖车处罚。

三、安排高峰期值岗。由局领导带队,每天早、中、晚在上下班高峰期对重点路段、学校周边进行值守,清理占道经营,疏导车辆行人。

四、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对电动车、自行车划定停放区域,统一有序停放。对机动车禁停路段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乱停乱放现象及时联系交警部门。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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