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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ylbzj/2019-000004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2 [ 公开日期 ] 2019-08-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张庆功等泉源代表团各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居民医保缴费问题,提出加大宣传力度、延迟缴费时间和按实际居住地缴费的建议”后,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县医疗保障局于2月1日正式组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等。

一、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参保群众应知尽知

1、丰富宣传方式。利用广播、电规、网络、报纸、微信、宣传手册、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广范围的扩大政策宣传面;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参保单位面对面宣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定点机构在集镇闹市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活等形式,强化宣传效果,调动参保积极性。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设置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在显要位置张贴医疗保险服务十不准。

2019年1-8月份,印制发放政策明白纸5000余份;张贴转诊备案宣传彩页2000份,打击欺诈骗保彩页1200份。

2、制定统一宣传版面。制作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报销政策、报销流程等制度牌,全县所有卫生室和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悬挂,让参保居民在就诊同时,了解居民医保政策。要求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所有卫生室)设立居民医保公示栏,每月张贴本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医保经办人员政策培训。组织各级居民医疗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居民医保经办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做到人人熟知政策,人人会讲政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医保办公室,为参保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缴费时间设置人性化

居民医保全年均可缴费参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期为下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仅需承担个人缴费部分,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的,按当年度人均筹资总额缴费。为方便返程农民工参保,我县将缴费时间延长至每年3月1日,参保人只需承担个人缴费费用。

三、创新征缴手段,积极推行“互联网+医保”的征缴新模式

2019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缴费与银行缴费结合的形式,并首次采用微信方式进行征缴,征缴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根据国家深化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由税务部门负责承办,参保登记信息维护等工作由我局负责。目前居民医保缴费分为线上征缴和线下征缴,线上缴费模式是登录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缴费或是手机银行缴费;线下缴费模式是银行柜面缴纳、自助终端缴费、智能POS缴纳,缴费方式方便快捷。

我县严格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7〕17号)文件要求: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申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以及其所属村(居)委会负责参保信息采集、材料初审、费用代收代缴等工作;未参保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学校为单位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参保信息采集和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特此答复。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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