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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19-000017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05 [ 公开日期 ] 2019-07-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归昌乡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对小墨河、郯新河进行水质化验及清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归昌乡小墨河、郯新河两条排水河道于2009年列入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中,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培堤、改建跨河建筑物。2010年3月12日,水利部以水规计〔2010〕82号文对《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进行了批复,2018年山东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截止目前,前期立项、报批的程序资料均已按照建设程序上报完成,可研报告已完成评审,待山东省发改委批复后,建设资金计划下达,既及时组织实施小墨河、郯新河清淤治理任务。同时我局将根据上级新政策要求,积极争取多方面资金,及时对河道进行治理。

郯城县水利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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