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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19-000022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13 [ 公开日期 ] 2019-06-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籍福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补发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2015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县农房产权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县房管局,具体实施是各乡镇政府,并成立了乡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房管局负责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及督导工作进度,各乡镇政府抽调专人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推进农房登记发证工作。

经了解,原负责杨集片区的河南测绘公司因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员较少等综合原因,导致测量提报审核材料较少,审核登薄发证率不高。经查不动产登记系统,2012年-2016年6月,杨集镇共发证806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发证较少,代表建议继续使用2015年河南测绘公司当时制作的相关证件、证照及当时的测绘成果,已多数不能使用,而且原中标测绘公司已注销企业。

按照现在的不动产登记规程、技术标准,原来使用80坐标系,现已全部使用2000坐标系,并且时间已过5年,很多村民房屋已与现状不符(如已拆除、翻建、新建等情况)。2012-2015年底,全县共办理土地登记20.3万本,房产只登记了8万本,目前由我们一个部门开展这项农村宅基地房屋登记工作是无法完成的,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我省将可能在今明两年启动农村房地一体化登记工作,建议由县政府启动这项工作,尽快由各乡镇为主体,开展实施这项工作,作为登记部门我们将做好服务、培训、督导、审核发证等登记工作,尽快在各乡镇政务大厅建立群众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网点,让群众不需要到县城就可以方便快捷申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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