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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19-00001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12 [ 公开日期 ] 2019-06-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周启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社会化居家养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统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设施合理布局,在全县城乡社区整合有效资源,充分利用闲置学校、村委及新建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改建和新建一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同时利用社区服务网点的服务、卫生、文体等设施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就餐、助餐等全方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我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为扎实稳步推进,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效经验,我们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选定东城、北关社区两个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上述两个社区完成了社区老年人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并为社区老人配发“一键通”老年手机,尝试开展居家服务。2016年联合山东成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成郯城县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017年县级财政投入26.4万元委托临沂市大爱养老服务中心在全县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居家服务试点,并为2000名老人发放“一键通”老年手机。在东城社区、北关社区、城后社区试点运营了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实现了老年人与服务平台一键联系,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得到所需服务。依托12349养老信息平台,已为2000位居家老年人开展上门家政服务6673次。

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制定完善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出台《郯城县居家养老服务办法》,指导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补助政策,对建成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按标准及时给予补助。

四、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期分批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专业化的工作队伍。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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