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19-000011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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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6-12 | [ 公开日期 ] | 2019-06-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港上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县民政局强化监管健全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扩大儿童保护范围,将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为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印发《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推动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村(社区)签订“两单两书”,构建多元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父母无监护能力和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231人,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1人,落实无户籍儿童户口登记122人。
二是加强信息管理。组织34名基层专门力量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精准识别并建立完善信息档案,录入山东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平台。目前,全县在乡镇和村分别配备儿童督导员129人,全县摸排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录入系统2586名。
三是纳入保障体系。针对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护能力的留守儿童,按政策安置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及时给予救助资金保障。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