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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18-000005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16 [ 公开日期 ] 2018-08-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庄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修曹东村大队部向北通县城的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局于2017年8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道路进行了详细踏测该道路的规划和设计。2018年3月该道路我局已经制定实施方案,纳入郯城县交通重点工程之一。在局领导重视情况考虑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生活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进一步计划该道路命名为“隆马路”。“隆”指的是归昌乡兴隆村,“马”指的是郯城街道马庄村。该路段已经根据局领导指示对该条道路实施施工,起点郯城街道马庄村,止点310国道归昌乡范庄村,南延工程长1.25公里,起于高新路,止于310国道,预算投资650万元;北延工程长3.46公里,起于高新路,止于南环路,预算投资1690万元。基层为3*18公分水稳,面层为9公分沥青,预算总投资2340万元。2018年4月开始对桥梁组织施工,10月份竣工通车。

2、全面搜集了该路的发展规划和现状资料,系统的收集了该道路的建设条件和社会环境。对路线中间的重要控制点进行了反复的踏勘、测算、比较、筛选,充分听取了沿线群众对该路段改建的重要性。同时该道路也符合中央提出的“四好农村路”的发展形势,“四好农村路”打通了乡村振兴“出”与“进”的“双向道”,缩短了城乡间的物流位移,拉动了城乡群众间的心理距离。

最后,感谢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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