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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18-000008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30 [ 公开日期 ] 2018-07-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关注,你们从制订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专项资金投资力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组织有关科室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加大国家农田水利项目申报力度。近年来,县水利水产局抢抓国家对农田水利设施投入的良好机遇,加大项目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对我县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主动做好项目的储备上报工作。2010年至2017年,先后在7个乡镇实施了三个批次8个年度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计实施高标准农田面积26.6万亩,累计完成投资2.39亿元,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我县的农田水利设施灌溉状况。

二、加强农田水利项目管理。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对县水利水产局投资建设的小农水项目,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工程建成后,全部明晰工程产权和管理权,全部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推行农民用水户参与的灌溉管理,工程基本实现了良性运行。

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村现代化。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国家发改委农业投资项目、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利部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农田整治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这将更加有利于统筹使用资金,农田水利整治资金由原来的多个部门管理,将变成统筹整合利用,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对农业生产、乡村振兴必将会有更大促进作用。

最后,感谢您们对农田水利工作的支持。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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