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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18-000007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27 [ 公开日期 ] 2018-07-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您提出的“关于庙山镇域河道清淤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议案中的老围带河、李墨干渠、老白马河、新围带河等河道,自上世纪60年代进行过治理,因为多方面原因,至今未进行系统治理。2008年12月份,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郯城县水利水产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过测量,并且委托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写了涝洼地治理工程规划,因为国家未启动涝洼地治理工程,所以该规划未实施。2014年4月份,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又组织编写涝洼地规划,老围带河、李墨干渠、老白马河、新围带河等已经列入了本次编写的涝洼地规划治理工程中。按照该规划,临沂市涝洼地治理工程将于十三五期间启动,目前,该规划已经于2016年10月完成了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步评审,2017年11月淮河水利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了技术审查,目前设计部门正组织修订,争取尽快完成修订工作,力争国家发改委的可研批复。因此,郯城县水利水产局将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争取该项目尽快实施。

另外,如果老围带河、老白马河、新围带河等部分河道确实急需进行除涝清淤治理,可以结合目前的河长制对河道的管理要求,给郯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经过河长制办公室认可,乡镇自筹资金先行实施。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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