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aj/2018-000001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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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7-05 | [ 公开日期 ] | 2018-07-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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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俊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提高待遇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18年6月,郯城县局共有警辅人员533人,其中文职警辅人员96名,一线执法警辅437名,从事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一线执法辅助、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职的533警辅人员中378人已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155人未签订合同、缴纳保险,533人均未缴存公积金,目前执行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470元。按照2017年8月11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核定通过的人额度842名,用人缺口为309名。
目前我局辅警队伍的招聘工作已经与人社部门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实施。对新招聘的辅警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试用合格的与人社部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我局使用管理。工资待遇按照政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上工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由县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和定期业务培训,由各用人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考核管理。
由于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不同步,县人社、编制、财政、民政等部门尚未收到关于警辅人员管理的文件和通知,无法开展辅警考核过渡办法及招聘、薪酬待遇、伤亡抚恤、考核激励、日常管理使用等配套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警辅人员队伍在年龄、文化程度上存在差异,对组织统一过渡考核无论采取笔试还是体能测试均造成无法统一的困难。人员工资每月1470元,扣除养老保险个人缴费300余元后,实际工资为1100余元,待遇长期偏低,无法吸引到高素质人才加入到辅警的队伍,原有人才留不住,人员流动性大。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任务要求,积极建议沟通市局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各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县局工作开展。同时,尽快沟通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警辅人员过渡考核办法,对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满人员及单位自行聘用的辅警完善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核定调整薪酬结构、待遇项目,缴纳公积金,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充实并确保警辅队伍长期稳定,为平安郯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郯城县公安局
2018年7月5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叶生伟
责任科室:指挥中心信息调研科电话:615322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