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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rsj/2018-000008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27 [ 公开日期 ] 2018-06-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杨秀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农保”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农保工作原由县民政局负责,1999年职能划转现归人社局管理。因时间久远及交接过程中产生历史遗留问题,为保障参保人员自身权益,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切实做好老农保工作,我局重新梳理老农保参保及发放情况。 2017年7月7日,在全县居民养老保险现场推进会上,部署安排了新老农保衔接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对辖区内老农保参保人员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清查核对,根据参保人员意愿自主选择老农保退保或与新农保合并,并将相关表格材料及时报至县人社局居民养老保险科。

截至目前,李庄镇、庙山镇、泉源乡、高峰头镇、胜利镇及郯城街道部分村(居)已上报新老农保合并有关材料。港上镇暂未上报任何清查核对材料。现我局已完成部分人员新老农保合并,后续工作将根据乡镇材料报送情况逐步完成全县新老农保衔接工作。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徐向军 责任科室:农村养老保险科

电话:6107628

抄送:人社局相关科室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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