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18-000007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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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6-26 | [ 公开日期 ] | 2018-06-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刘林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实体企业用工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长效地服务企业用工,我县积极完善各项服务制度,着力构建服务企业用工体系,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一、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营造有利于招工引工的外部环境。正面宣传用工规范、诚信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全方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外来工的氛围,增加广大外来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外来务工群体的稳定。完善用工政策宣传制度。通过现场咨询、开通咨询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用工宣传,解答用工政策咨询,营造良好招工氛围。
二、积极完善各项服务制度,着力构建服务企业用工体系,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是完善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制度。发挥人社基层平台作用,定期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建立用工信息台账,动态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及时召开企业用工交流会,分析企业缺工情况与原因。二是完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收集企业招聘信息,依托互联网等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招聘信息。三是完善定期劳务招聘制度。每年定期开展“春风行动”系列大型招聘活动,一、二季度组织就业服务月活动,每月20日定期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人力资源招聘会,积极组织企业赴县外举行用工招聘会,为企业招工与劳动者就业提供较好的供需对接平台。今年上半年我们就组织部分企业赴重庆、淄博等地参加了一系列招聘会,效果良好。
三、建立校(院)企合作机制。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产学结合、资源共享、校企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和技工院校的深度合作,及时为县内企业培养和输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开展校企联合培训活动,依托职业技校的师资和教学设备,为企业开设员工夜间培训班,提高员工的理论水平;依托企业的生产场所,建立职业技校学生实践实习基地,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企业培养产业技术工人;开展用工“订单”培训活动,与职业院校进行用工培训合作,由企业“买单”,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式”培训,为我县企业输送技能人才。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于斌 责任科室:人开办市场管理科
电话:6133801
抄送:人社局相关科室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