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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18-00001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1 [ 公开日期 ] 2018-05-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已于2016年12月达到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义务阶段学校学校设置和校舍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定标准,教学设施设备符合规定和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师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1.2014-2018年校园校舍建设规划项目力争年底全部竣工,满足农村学校教育教学需要。

2.投入资金,保证2014-2018年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完成率达到规划100%。

3.县教体局出台了《2018年度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郯教发〔2018〕1号),“以县为主”招聘普通中小学教师。在招聘简章制定过程中,立足解决大班额问题按照不低于“退补相当”的原则招聘教师。正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县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教师需求。在2018年教师招考中,对音体美等短缺学科适当增加了计划。出台《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第十一批支教工作的通知》,组织特级教师、名师等志愿服务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鼓励退休特级、高级教师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到乡村学校支教。

4.县政府将出台《郯城县争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力争2020年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将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方面努力达到标准,从而使农村学校的资源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方面更加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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