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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18-000005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1 [ 公开日期 ] 2018-05-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办理类型:A

石启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郯城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把电梯安全监管作为日常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立即召开了电梯安全大检查专题会议,并制定《全县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电梯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3月下旬,组织召开了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参加的电梯安全管理专项会议,要求电梯使用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查找安全隐患自行整改并填写《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表》。截止4月底,有127家电梯使用单位向我局上交了《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表》。第二阶段是5月初,我局联合安监、公安、消防、住建、房管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电梯一部不漏的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对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宾馆、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中,共检查电梯840部,对12家有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此基础上,我局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对全县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制度,并把安全监察权下沉到各基层所,加大了监察力度,扩大了电梯安全监管的效果。

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我局结合3·15集中宣传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各乡镇首集开展了电梯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活动,并对群众提出的有关电梯安全的相关问题的咨询做出现场解答,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使用电梯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局还充分利用日常执法巡查的有利时机,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和商场超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群众讲解电梯使用注意事项,遇到故障如何应急救援等电梯使用常识,从源头上预防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朱朝辉 责任科室:特监科:电话:6377833

抄送:周敏、王冠龙、赵健、禚海燕、姜新茂、谭金峰、于学孔、张玉梅、赵侠、王富豪、周启华、曹冠霞、徐启英、靳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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