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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z/2018-000004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胜利镇
[ 成文日期 ] 2018-05-01 [ 公开日期 ] 2018-05-0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禚海燕、周敏、王冠龙、赵健、石启立、姜新茂、谭金峰、于学孔、张玉梅、赵侠、王富豪、周启华、曹冠霞、徐启英、靳卫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郯城积极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将其作为农业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县的情况:

一、目前我县已经认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2个,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示范乡镇4个,马头采莲湖田园综合体和银杏温泉小镇就是我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典型代表。

二、县农业局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扶持,扩大招商力度,努力推进PPP模式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上的探索,在农技推广和农产品加工方面均有多个项目落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产业的发展。

三、县农广校是积极组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借助项目的实施,培育认定了825个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在组织的外出学习之中,学习了外地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一定程度上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多方筹措,大力发展更我县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特此函复。

感谢您对郯城农业的支持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多多提出宝贵意见!

郯城县农业局

2018年4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燕责任科室:农业局能源办

联系电话:2108313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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