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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坊镇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索  引  号 ] tanchengcfz/2024-000001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重坊镇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公开日期 ] 2024-04-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序号

抽查事项

设定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检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业务科室

备注

1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

重坊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1.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质量;2.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系数;3.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标准;4.生产安全

防护措施。

现场抽查

2%,1次/年

乡镇安全监管部门

应急办


2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山东省消防条例》

(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1号) 第十二

重坊镇辖区村

、社区及村民小组及生产经营单位

1.消防组织机构;2.消防工作制 度;3.消防设施器材配备;4.消防安全隐患。

现场抽查

2%,1次/年

乡镇安全监管部门

应急办


3

对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重坊镇辖区内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村民委员会

1.村民委员会为民服务记录;2.村民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记录;3.村民委员会委员值班记 录;4.各种惠农政策传达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

2%,1次/年

乡镇组织部门

组织办


4

对特困人员供养对象资格认定监督检查

《山东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重坊镇辖区内的特困人员资格认定的单位

1.特困人员书面申请;2.特困人员困难类别;3.村委会帮助开具的证

明材料。

现场检查

2%,1次/年

乡镇民政部门

民政办


5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资格认定监督检查

《山东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九条

重坊镇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初审的单位或个人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书面申请;2.村委会帮助开具的证明材 料;3.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审核、公

示。

现场检查

2%,1次/年

乡镇民政部门

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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