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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3-000003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5-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序号

抽查事项

设定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检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业务科室

备注

1

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经营资质条件;维修服务质量状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不低于1次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郯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郯城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四十四、四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经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50%,每年抽查1-2次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郯城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郯城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3

对巡游出租市场的监督检查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国务院令第16号)第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六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

出租汽车日常经营行为(乱收费、宰客、甩客等);出租汽车经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不低于1次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郯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4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情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从业单位在工程实践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1次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科


郯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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