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36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8 | [ 公开日期 ] | 2025-09-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问:哪些公路适用本办法?
答: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附属设施,不包含:农田间机耕道和村内街巷。
问:管理责任如何划分?
答:县级政府:规划计划、建设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道工作,指导监督乡道村道;乡镇政府:负责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及村道管理;责任体制: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
问:农村公路的技术标准是什么?
答:县道、乡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新建路面宽度≥6米。
问:公路用地范围如何确定?
答:县道乡道:有边沟:边沟外缘起≥1米,无边沟:路缘石外缘或坡脚线向外≥3米;村道: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问:养护工作如何分工?
答:县道:日常维修、绿化带更新补植(乡镇驻地外)→县交通部门;日常保养、驻地绿化管护→乡镇政府;乡道村道:日常养护→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组织实施村道日常养护。
问:特殊情况下如何处理?
答:自然灾害中断:县乡政府及时组织修复,必要时动员抢修;长期养护封闭:提前5日公告绕行路线,设置标志。
问: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各级财政资金(含土地出让收益、地方债);村委会“一事一议”筹集;企业投资和社会捐助;市场化方式筹集(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等)。
问:资金管理要求有哪些?
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侵占和挪用。
问:明确禁止哪些行为?
答:非法设卡、收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设施;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阻碍公路建设或抢修。
问:特殊车辆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禁止铁轮车、履带车行驶(田间作业、军车除外);超限车辆需经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