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jd/2020-000022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街道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1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1 | [ 有 效 性 ] |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
2.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员的再提高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