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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yx/2024-000009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花园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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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07 | [ 公开日期 ] | 2024-05-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总额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适用于有个人缴费的参保群众)、加发基础养老金等,即:
待遇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加发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式为: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包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账户利息等)除以139,即: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账户利息)/139
(3)例:王某为郯城县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出生年月为1960年12月1日,自2011年起王某每年按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300元,截至2020年12月,王某个人账户共结息600元,王某目前领的待遇标准为:
领取标准=150 +(300*10+30*10+600)/139=150+28.06=178.06元/月。
高龄补贴65—74周岁每月5元 75岁以后每月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