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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镇2024年临时救助办理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lzz/2024-000007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李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 公开日期 ] 2024-04-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申请

二、办理依据

《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郯城县李庄镇便民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窗口

四、办理条件

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五、申请材料

1、《郯城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疾病诊断书或灾害(事故)处理证明;

4、医药费及有关报销原始凭证;

5、子女就学证明及学费凭据;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去村街申请;

2、村街上报民政办,民政办入户调查,合格后,申请人准备材料;

3、民政办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4、符合条件录入系统完成审批,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天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郯城县李庄镇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0539-675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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