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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坊镇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cfz/2020-00001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重坊镇
[ 成文日期 ] 2020-09-19 [ 公开日期 ] 2020-09-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

二、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郯城县重坊镇便民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窗口

四、办理条件

(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五、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2、本人及所有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

3、户口本复印件;

4、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7、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去村街申请;

2、村街上报民政办,民政办入户调查,合格后,申请人准备材料;

3、民政办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4、符合条件录入系统完成审批,发放特困人员保障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50天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郯城县重坊镇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0539-21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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