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lzz/2026-000004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李庄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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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2-11 | [ 公开日期 ] | 2026-02-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现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凡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二、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填写《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张)、二寸照片1张。办理地点:各乡镇人社服务大厅或县政务服务大厅社保服务窗口。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及缴费方式
1、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在我省公布的个人缴费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2021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为6633元。
2、缴费金额:
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为3980元,全年应缴养老保险3980x20%x12月=9552元;
按照月平均工资6633元缴费,全年应缴养老保险6633x20%x12月=15919.2元;
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为19899元,全年应缴养老保险19899x20%x12月=47757.6元。
3、缴费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可以进行缴费。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行线上缴纳或到政务大厅税务窗口现场缴纳。
四、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条件及基本待遇
(一)退休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不满15年的,需延长缴费满15年后才可以办理退休。
(二)基本待遇:
1、按最低缴费标准缴满15年、2021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核算退休金为928元。另外,国家已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连续多年提高退休人员待遇,年增长幅度在4%-10%之间。2021年按最低缴费标准办理退休人员养老金已提高至984元。
2、退休人员每年享受取暖补助1700元。
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2021年度我省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2元。2022年1月1日以后去世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为:3922元/月x2月=7844元。(2)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帐户部分计算);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的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6、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五、温馨提示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请务必当年完成缴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也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及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