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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镇转发:关于全面启动使用社保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工作的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hyx/2025-000003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花园镇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公开日期 ] 2025-02-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15部门关于在全省推行以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鲁财农[2024]33号)要求,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相关业务部门从2025年1月起,陆续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到社保卡,为方便广大领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人员通过社保卡领取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持有社保卡并已激活金融功能的,无需本人进行操作,由财政部门通过代发银行将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二、已持有社保卡但未激活金融功能的,激活前补贴资金能够正常打入社保卡。如需提取补贴,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到发卡银行(见卡面左上角)营业网点办理激活。

三、无社保卡的补贴领取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领社保卡:

(一)线下: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各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网点信息详见附后二维码)。

(二)线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支付宝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爱山东APP等线上渠道。

四、温馨提示

社保卡是政府实施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的民生保障卡,具有身份凭证、就医结算、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功能和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目前您已持有的各银行社保卡均可正常领取补贴资金,无需更换社保卡发卡银行。

社保卡制卡、用卡咨询服务电话0539-2873375,6107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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