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tz/2024-000009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马头镇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9 | [ 公开日期 ] | 2024-08-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受理条件
本地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 高校毕业生补贴对象是指具有本地户籍,毕业以后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包括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证明等材料。无血缘关系的要提供抚养关系证明。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离婚或者丧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登记的家庭成员需提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申请时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人社)
受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2、办理进程查询
3、审核通过
五、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咨询:0539-6151802
八、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纪委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纪委
投诉电话:0539-6771001
九、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郯城县司法局复议应诉科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文体中心B座一楼应诉科
电话:0539-6221769
行政诉讼
部门:郯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1号行政审判庭
电话:0539-715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