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tz/2020-000019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马头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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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9-21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应急办: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部分乡镇受灾较重,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居民财产损失较大,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救灾和灾后建设的工作部署,抓实抓细各项防灾救灾措施,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冬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温暖过冬,确保贫困群众不因灾返贫。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之一,涉及人口数量多,时
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时限要求强,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要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思想观念,全力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要严格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规范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二,科学开展调查摸底和评估
各乡镇要立即认真组织开展冬春救助需求调查摸底和评估,组织人员逐村逐户统计调查摸底,按照受灾群众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制定救助工作方案,详细调查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困难和需求,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严格程序标准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实施“精准救助”,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结合实际确定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应急管部门审批的程序,于9月21日前将本乡镇《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报县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科。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