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tanchenglzz/2020-00001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李庄镇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2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受灾人员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或种、养殖产品和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导致生活困难的,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对其提供过渡期基本生活救助,按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救助金,期限不超过90天。
救助对象:孙朋太、孙凤云、张桂英、王月明等1620人,发放救助金296500元。
李庄镇监督举报电话:0539-675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