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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镇关于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治飞防服务的通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mtz/2022-000013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马头镇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4-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针对近几年来,春季小麦锈病、赤霉病、白粉病、蚜虫等发生较为严重的实际,为有效避免春季病虫害防治不及时对小麦生产造成的减产、品质降低等影响,保障小麦丰产丰收,确保我县夏粮生产安全,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经研究确定,在我县小麦生产区域进行小麦病虫害防治飞防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2年4月18日至4月30日,全天候防治。

二、飞防范围

全县小麦种植区域。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威胁。

(二)在飞防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等危险物品。

(三)在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飞行器的飞行安全。

(四)飞防用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10%噻虫˙高氯氟悬浮剂、30%苯甲˙丙环唑乳油和0.01%芸苔素内脂,飞防区域为小麦种植麦田,对环境无污染。但对桑蚕、蜜蜂、鱼类、虾蟹、蚂蚱、豆天蛾、土元等有一定影响,请飞防范围内相关养殖户(包括棚内、室内养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相互告知飞防信息,采取防范措施,特别是养蜂户必须在飞防前撤出飞防作业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对违反通告规定事项,影响甚至危害到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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