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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源镇2020年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qyx/2020-00001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泉源镇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公开日期 ] 2020-09-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1、受理部门:泉源镇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

2、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持原证件或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申请。

4、所需材料:

(1)补领需本人申请;

(2)换领需本人申请,带原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60日内发放。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对于符合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6]231号,丢失、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期满或其他原因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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