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tz/2023-00001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马头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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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0-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实效,9月27日上午,马头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双节”前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姜所长首先清点到会人员情况,强调会场纪律,重申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就“双节”期间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节日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保持定位手机24小时畅通,不得关闭手机定位,对无故不开机、人机分离等违规行为从严处理;二是要严格遵守“双节”期间的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三是在节日期间有突发状况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用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切忌冲动行事,做出违法行为;四是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参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不酒后开车,不参与涉黑涉恶、涉邪教、赌博等违法犯罪的活动。其次,司法所对9月份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入矫宣告仪式。工作人员对新入矫的矫正对象身份信息逐一核实后,分别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最后,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对象“双节”期间遵纪守法承诺书》。
通过此次教育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身份意识,明确了纪律,加强了教育,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确保“双节”期间及今后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