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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源司法所开展“开学第一课 法律讲堂进校园”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qyx/2022-000004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泉源镇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1-09-0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9月3日上午,郯城县司法局泉源司法所来到泉源镇中心小学,开展了“开学第一课 法律讲堂进校园暨《民法典》宣讲报告会”活动。泉源镇中心小学师生3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鹏举所丁凤飞律师、合意所王兴江律师讲解了学习《民法典》的意义及《民法典》的组成,其次,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民法典》结合疫情,完善了因疫情等突发状况下对儿童的保护、新增居住权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儿童的居住权、婚姻家庭编中新增树立良好家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收养部分完善了儿童收养制度,有利于保障儿童的各项权益、人格权编新增条款,一定程度扩大了儿童的“选取姓氏权”等内容,再次,结合案例具体讲解了《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

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暨《民法典》宣讲报告会,使青少年学生对《民法典》有个初步认识,特别对《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有了深刻的认识,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教育学生用法律规范自身言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孩子们心中播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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