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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高峰头镇2024年度省派第一书记村基础设施提升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gftz/2024-000008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高峰头镇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公开日期 ] 2024-03-1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按照临沂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临扶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统一部署要求,在反复考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村实际发展状况和需求,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建设2024年度省派第一书记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现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一)高峰头镇基本情况

高峰头镇,位于郯城县南部,北接城区,南邻红花镇,东临江苏省东海县,西邻归昌乡,是郯城的南出口,素有山东“南大门”之称。全镇辖7个社区,48个自然村,总人口5.6万人(55721人),15262户,常住人口约4.5万人,总面积70.46平方公里,全镇共有党员1406名,发展党员22名。

(二)第一书记帮扶村基本情况

蒲汪村位于高峰头镇驻地,因处蒲草丛生的汪塘旁,故名蒲汪。蒲汪村下辖6个自然村,总面积13700亩,其中耕地面积10480亩,总户数2675户,总人口10465人,主导种植葡萄、杞柳、小麦、水稻等,尤其葡萄种植远近闻名。

周岗村位于高峰头镇西部,因周姓迁此土岗上居住而得其名。周岗村下辖8个自然村,总面积12600亩,耕地面积8500亩,总户数2268户,总人口8029人,主导种植水稻、小麦、韭菜等。

曹村村位于高峰头镇东北部,因曹姓人于此道旁建村,开设店铺,始名曹家店,后更名曹村。曹村村下辖11个自然村,总面积9702亩,耕地面积8131亩,总户数2647户,总人口9645人,主导种植水稻、小麦、各类蔬菜等。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对于农村地区而言,社会经济发展本身就与城市发展存在一定差异,要通过农产品深加工、旅游或其他工农业结合的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必然要以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我镇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依然较低,整体发展较为滞后,已经成为限制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的限制性因素,难以满足乡村产业项目的进一步发展,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根据省委工作要求,省派第一书记工作任务由脱贫攻坚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转变,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村内部分破损道路硬化,可方便群众出行,改善提升人居环境,同时带动农业生产区发展高效农业,形成产业带动优势和规模效应,助力乡村振兴。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内容

硬化C30商品混凝土道路16331㎡,现状混凝土加铺5cm沥青道路14215㎡,铺设排水管道450m,安装太阳能路灯144盏,新铺成品砼连锁块护坡2470平方米,具体为:

1.硬化C30商品混凝土道路16331㎡,其中15cm厚度11986㎡(店子村621㎡、解庄村1680㎡、蒲三村480㎡、曹村550㎡、周岗村1260㎡、曹东村2350㎡、王庄村420㎡贾庄村4200㎡、曹西村425㎡);18cm厚度4345㎡(胡井村4345㎡);

2.现状混凝土加铺5cm沥青道路14215㎡(许圩子村7056㎡、南张庄村7159㎡);

3.铺设排水管道450米,其中HDPE双臂波纹管道(DN600)270m(曹村);直径300mm 预制水泥管道180米(王庄村180米);

4.安装杆高6m、80w太阳能路灯144盏(于圩子村22盏、周岗村40盏、解庄村30盏、蒲一村14盏、蒲二村39盏、蒲三村5盏);安装80w太阳能路灯灯头21盏(于圩子村9盏、王庄村12盏);

5、新铺成品砼连锁块护坡2470平方米(曹中村2470平方米)。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1.投资规模:300万元。

2.资金来源:省派第一书记2024年度衔接资金300万元。

(三)建设期限

实施期限: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规划设计: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30日;

方案编制: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

项目评审: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

项目招标: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

项目建设:2024年8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检查验收: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绩效目标

1.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使项目区村民不再受道路行驶之苦,提高生活的便利程度,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其次,项目区道路硬化以后,可方便生产运输及日常行驶,摆脱雨后道路泥泞的局面,提高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排水设施的完善和提升,可有效避免村内的雨水滞留,解决村民的困扰;太阳能路灯的安装,填补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短板,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2.社会效益

(1)项目的实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本项目的实施意在建设基础设施、提升乡村幸福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乡村振兴建设,人人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社会才能趋于稳定、和谐。对此,乡村振兴大有作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村富则国盛,农村稳则社会稳。”随着乡村振兴建设力度的深入,乡村将会越来越发展、富裕,从而更加稳定、和谐。

(2)项目的实施是项目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本项目的实施,在充分利用衔接资金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改善项目区的基础设施环境,提高道路标准和道路通达度,降低农业资源和生产资料的运输费用,加快了农产品的输出效率、提高农产品的产能,促使区域内的农业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使项目区发展集约、高效的生态绿色农业成为可能。

(五)覆盖村及人口范围

高峰头镇蒲汪村下辖蒲一村、蒲二村、蒲三村、店子村、胡井、解庄村,周岗村下辖于圩子村、周岗村、王庄村、曹东村、曹中村、曹西村,曹村村下辖曹村、许圩子村、南张庄村、贾庄村。村民48418户19001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户112户,227人,监测户1户1人。

(六)资产权属

道路、排水管道、路灯、护坡等硬件设施按照建设地点分别移交给相应的村,由所在村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在县、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成立高峰头镇省派第一书记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总负责人为高峰头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贾磊,省派第一书记为项目牵头人,项目村乡村振兴指导员为项目第一责任人督导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镇财政所、扶贫办等单位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由镇政府组织项目招标,在项目招标结束后,督促中标公司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建设法规组织施工建设,依据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要求,建立项目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村乡村振兴指导员和省派第一书记要密切关注项目施工现场,为施工提供必要的帮助,提供应有的便利。

项目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上级机关指导下,统筹实施,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协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技术保障

首先要抓好项目招标关键环节,提高建设水平。科学制定招标方案,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按流程科学规范进行招标。在招投标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严禁无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施工任务,避免出现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的情况。投标企业要具有健全的职能机构,有固定、专业较齐全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人员,具备项目法人组成应具备的条件。

3、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施工管理

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中。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是扬尘的控制随着地面整理平整施工,以及各种车辆的行驶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的扬尘污染。为防治扬尘污染,运土的车辆应加装可开启的顶盖,防止运输途中运土四处溅落。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所的整洁,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喷水,防止尘土飞扬。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二是噪声控制。施工噪声来源于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以及运输作业。噪声控制以控制噪声源为主。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应满足噪声控制国家标准,禁用噪声超标的施工机具和车辆。施工噪声水平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5023-90)的要求。

关于施工安全,主要是设备交通运输和场地施工人员劳动防护。计划事先安排人员在运输线路的各个重要节点进行观察,制订相应措施,尽量避开影响运输安全的因素。同时,运输车辆上的货物进行加固,绝不超高超载。施工人员安全方面,施工人员全部进行安全施工培训,进场施工要穿标准工作服、带绝缘手套、戴安全帽、穿安全防护鞋。吊装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避开原有电力线路。吊装现场要由专人指挥,防止物件散落。同时,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项规定,严守每道关口,确保不出问题。

(2)项目档案管理

完备的档案管理是项目成功的良好标志。需要整理存档的材料主要有:村级研究确定申报入库项目会议记录、立项申请书、申报入库项目村级公示、申报入库项目报乡级报告、申报入库项目乡级审核会议记录、申报入库项目乡级公示、申报入库项目报县级报告、申报入库项目县级论证意见、申报入库项目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意见、拟入库项目县级公示、入库项目县级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局评审意见、招标材料、招标公示截图、中标公示截图、投标文件、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县级下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批准实施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县级公告、批准实施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乡级公告、批准实施年度衔接资金项目村级公告,等等。

4、推进机制

坚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县委下派办和县农业农村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建设。要积极协调县直有关部门,争取各方最大支持。建立项目实施绩效考评机制、奖惩机制,做到权责明晰,责任到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群众参与

根据《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积极性,确保项目材料规范齐全,项目施工规范有序,工程质量高效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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