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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sz/2022-000010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庙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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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6-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2020年退出标准全年人均纯收入高于为4500元(含),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
二、退出程序
贫困户退出实行“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镇干部会同村(社区)“两委”组织入户采集信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拟退出贫困户名单,经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和扶贫理事会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各村(社区)将拟退出贫困户名单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抽查审核后在村内公告退出(公告期5天),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