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qyx/2021-000009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泉源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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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10-28 | [ 公开日期 ] | 2021-10-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监测帮扶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
(一)监测帮扶对象认定。对所有农户开展一次集中摸排,符合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以下统称“监测帮扶对象”)认定标准的,按程序进行认定。重点关注一般农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中新增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11月10日前完成)
(二)监测帮扶对象信息采集。采集、录入新认定监测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条件、帮扶措施等相关信息。同时,对监测帮扶对象地理位置信息一并采集。(11月20日前完成)
(三)强化日常防返贫监测。充分发挥村级监测员作用,做好监测帮扶对象认定、风险评估、家庭成员自然增减及农户自主申报信息处理等工作,切实做到发现一户、纳入监测一户,落实帮扶一户。畅通农户自主申请、部门监测预警、基层干部排查、舆情信访联动等监测渠道。对新纳入的监测帮扶对象落实好综合帮扶政策,及时安排帮扶责任人。第一次纳入监测对象时要采集收入等信息,再就是风险消除时要采集收入、“三保障”、帮扶措施、风险消除时间、风险消除类型等信息。重点关注人口自然变更。
二、做好常态化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
(一)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各社区、村要强化日常防返贫监测,做好监测帮扶对象认定、风险评估、家庭成员自然增减及农户自主申报信息处理等工作,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规范程序纳入监测,尽快落实帮扶措施。
(二)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各帮扶干部要按照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脱贫享受政策户收入及“三保障”等数据信息,转入常态化开展,同时关注家庭成员自然增减情况,有变更的及时报镇扶贫办。
(三)其他业务信息。扶贫办要按照省、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要求,即时做好帮扶主体、务工监测、项目管理、小额信贷等模块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四)行政区划调整。扶贫办要为做好驻村帮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全国系统内行政区划进行补充完善,将无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的行政村,一并补录全国系统。
三、做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分类管理工作
对脱贫人口实施分类管理、分类帮扶、精准施策,是确保过渡期内帮扶政策和资金精准聚焦的必要措施。根据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认定标准采取入户核实与数据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进行逐户摸排。对符合标注条件的,按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村级公示(公示期5天)”的程序进行认定,并于11月3日前将名单报镇扶贫办,由省、市、县局审定后协调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开局之年,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等工作增加了新的内容和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村,各帮扶干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统筹谋划,压茬推进,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把工作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各类人员认定标准,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群众监督的作用,对通过数据比对发现的疑似问题,要逐户分析研判,逐级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甩包袱”“一刀切”,避免把需要继续巩固提升的脱贫享受政策户标注出去,造成新的返贫风险。
(三)狠抓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进行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创新工作方式,持续健全以基层干部排查为基础,农户自主申请、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的监测预警机制,各行政村均要设立村级监测员,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做到即时发现,即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对认定的监测帮扶对象,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