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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fz/2020-000012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重坊镇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7 | [ 公开日期 ] | 2020-09-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事项名称
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通过,2016年1月修改)第二十六条
2.《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郯城县重坊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原计生办)
四、办理条件
持有重坊镇常住户口的居民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生育证、申请表
六、基本流程
1、向居住地所在村提出申请
2、经审核后予以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郯城县重坊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原计生办)
2、电话咨询:0539--2101829
十、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