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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qyx/2020-000017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泉源镇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8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事项名称
1、申请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科普、教育、咨询服务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通过,2016年1月修改),《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家基层发【2019】52号)。
三、办理条件
需要避孕药具的泉源镇育龄夫妇。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五、基本流程
个人持身份证到郯城县泉源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业务窗口(原泉源镇计生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郯城县泉源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业务窗口(原泉源镇计生办)
2、电话咨询:0539-2051396
3、监督投诉方式:0539-20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