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qyx/2020-000017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泉源镇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8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事项名称
1、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以个人为单位)
2、申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以个人为单位)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通过,2016年1月修改)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郯城县泉源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业务窗口(原泉源镇计生办)
四、办理条件
持有郯城县泉源镇常住户口(计生管理系泉源镇)居民,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
五、申请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奖励或者扶助。
2、破产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补助
本人1寸彩照三张、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单位相关证明。
六、基本流程
个人申请,村居(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县卫生计生部门复审,通过财政专用账户发放专项资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郯城县泉源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业务窗口(原泉源镇计生办)
2、电话咨询:0539-2051396
3、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39-20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