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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qyx/2020-000017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泉源镇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8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事项名称
申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二、办理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郯城县泉源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业务窗口(原泉源镇计生办)
四、办理条件
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离开户籍地(管理地)在杨集镇居住30日以上的育龄妇女。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六、基本流程
1、省内流动
(1)流动育龄妇女到镇计生服务中心建档。
(2)查验本人避孕节育情况。
(3)通过“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向其管理地发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2、省外流动
(1)流动育龄妇女提供1寸近期免冠照面1张到镇计生服务中心建档。
(2)查验本人避孕节育情况。
(3)出具《山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交由本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郯城县泉源镇便民服务大厅计生业务窗口(原泉源镇计生办)
2、电话咨询:0539-205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