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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山镇转发《2024年新型农民培育政策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msz/2025-000001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庙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公开日期 ] 2024-08-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围绕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三、参加培训条件及要求

培训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且三年内未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

四、项目实施

省级部门下达培训任务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农民学员参加培训。农民不需缴纳培训费用,学员食宿、交通及培训资料等费用皆从农民培训资金中支出。

五、报名方式

到郯城县农广校或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或通过云上智能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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