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tz/2022-000003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马头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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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1-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核定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出苗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林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一)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
(二)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纳入核定范围。
(三)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可纳入核定范围。
二、补贴标准
每亩不低于134元的标准。
三、核定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由乡镇到村公示)、确定,镇审核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汇总上报,县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各乡镇要按照县里统一格式印制农民自报告单,由各村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民手中,由农民自行填报、签字确认,并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计算折实面积。
1、纯播小麦按100%折实报告;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报告。
2、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他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0.2/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报告(几种主要间作套种模式及折实参考数据详见附件)。例如麦田套种棉花“三二式”模式,每个种植带1.5米左右,在0.5米左右的畦内种三行小麦,预留套种行,套2行棉花,折实比例是3×0.2/1.5=40%。
3、以农民实际耕种土地面积为依据,扣除非种植小麦面积后报告。
(二)社区(村居)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社区(村居)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对每户农民种植小麦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也可以参照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加减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引发信访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实地丈量核实的办法。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社区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
(三)严格执行两级公示制度。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级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在乡镇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镇政府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及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查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间,由镇政府采取对每个社区抽检1-2个村的方式进行抽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留取抽检原始记录和影像资料。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安排该社区(村居)复核;公示无异议的,由镇政府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并在镇政府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5天。
四、咨询电话
15092928209
五、受理单位
马头镇财经服务中心(经管),联系地址:郯城县马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