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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益性岗位】2025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索  引  号 ] tanchenghhz/2025-000037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红花镇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公开日期 ] 2025-11-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政策内容(事项概述)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办理条件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农村困难群体,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补贴标准

1.乡村公益性岗位: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城镇公益性岗位: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所需材料

符合安置条件人员到所在村(社区)提出安置申请,填写《郯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五、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报名;

(二)村(社区)资格初审;

(三)村(社区)民主评议公示;

(四)乡镇(街道)复审;

(五)部门联合审核备案;

(六)岗前集中培训;

(七)正式上岗。

六、经办渠道

办理地点:各乡镇人社所

备案地点:郯城县人社局12楼1205室农民工服务股

联系电话:0539-2873359

七、办理期限

每年度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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