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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坊镇2021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资格初审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cfz/2020-000009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重坊镇
[ 成文日期 ] 2020-09-19 [ 公开日期 ] 2020-09-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事项名称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资格初审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郯城县重坊镇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重坊镇户籍,有就业意愿且就业困难的居民。

五、申请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包括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证明等材料。无血缘关系的要提供抚养关系证明。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离婚或者丧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登记的家庭成员需提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申请时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1、提交申请:以个人为单位,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办结,录入系统。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郯城县重坊镇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0539-2101810

十、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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