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yx/2020-000012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花园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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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9-29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花园镇花园大街花园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人社)
二、受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受理条件: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6、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
四、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表》(附件);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名册》;申请补贴人员实际用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首次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应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
五、办理流程:申请;办理进程查询;办结。
六、咨询方式:窗口咨询: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花园镇花园大街花园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咨询,0539-2101858
七、监督投诉方式: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花园镇花园大街花园镇纪委
八、投诉电话号码:0539-2101858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