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sz/2020-00002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庙山镇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3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马泉路庙山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人社)
二、受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受理条件:
(1)就业登记办理条件:
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且建立劳动关系。
(2)失业登记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乡劳动者,以及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具体包括下列人员: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本市劳动者;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本市劳动者;
3、因用人单位破产、倒闭等原因失业的本市劳动者;
4、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本市劳动者;
7、外地迁入本市的无业人员;
四、申请材料:申请表(详见附件)、身份证、照片、失地证明(失地农民需提供)、残疾证(残疾人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失业职工需提供)、档案管理证明(失业职工需提供)、毕业证(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往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未安置证明(往年退伍军人需提供)。
五、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2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六、咨询方式:窗口咨询: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马泉路庙山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咨询,0539-2101399
七、监督投诉方式: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马泉路庙山镇人民政府纪委
投诉电话号码:0539-2101657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