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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山镇2020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资格初审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msz/2020-00002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庙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0-09-23 [ 公开日期 ] 2020-09-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马泉路庙山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人社)

二、受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受理条件: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6、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

四、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表》(附件);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名册》;申请补贴人员实际用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首次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应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

五、办理流程:申请;办理进程查询;办结。

六、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马泉路庙山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0539-2101399

七、监督投诉方式:

1.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马泉路庙山镇人民政府纪委

2.投诉电话:0539-2101657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附件【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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