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正文
郯城街道2025年2月安全生产检查问题隐患汇总表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d/2025-00000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公开日期 ] 2025-03-2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类型

隐患个数

隐患明细

检查日期

限改日期

限改文号

复查日期

完成整改个数

复查文号

备注

1

郯城县庆宏家具有限公司

工贸

5

1.生产车间使用花线;2.半成品与成品堆放混乱;3.生产区开关未安装在防护盒内;4.车间无“禁止烟火”、“禁止吸烟”、“当心机械伤害”安全警示标志;5.车间内违规电动车充电。

2025.2.23

2025.3.8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1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1号


2

郯城县艳平再生资源回收厂

工贸

5

1.生产车间使用花线;2.半成品与成品堆放混乱;3.生产区开关未安装在防护盒内;4.车间无“禁止烟火”、“禁止吸烟”、“当心机械伤害”安全警示标志;5.手持式磨光机无防护罩。

2025.2.23

2025.3.8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2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2号


3

郯城县利阳木制品加工厂

工贸

4

1、灭火器巡检不及时;2、车间内有电瓶车充电;3、叉车停车未拉手刹、未拔钥匙;4、未按标准发放劳保用品。

2025.2.23

2025.3.8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3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3号


4

郯城富兴机械有限公司

工贸

5

1.喷漆间可燃气体报警器故障;2.生产车间角磨机无防护罩;3.生产车间钻床电动机缺少防护罩;4.生产车间1名作业人员套手套操作机床;5.生产车间灭火器未定期巡检。

2025.2.24

2025.3.9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4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4号


5

郯城顺风加油站

危化

5

1、加油岛上放置杂物;2、部分加油机旁灭火器单具摆放;4、一具灭火器失效;5、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防护服。

2025.2.24

2025.3.9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5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5号


6

临沂柏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

6

1.门口无限宽、限速安全警示标志;2.焊接作业现场未设置灭火器;3.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气瓶无防震圈;4.工作人员在进行高处焊接作业时未设置安全带;5.公司南墙一处配电箱无“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且安装在木板上;6.公司应急预案、培训计划、隐患排查等档案不完善。

2025.2.24

2025.3.9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6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6号


7

临沂汇友家具有限公司

工贸

7

1.生产车间安全通道被杂物堵塞;2.车间部分灭火器未定期巡检;3.车间1台设备未静电接地;4.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未定期校验;5.车间1处电气开关安装在可燃物上;6.1处木工电锯防护罩缺失;7.手持式磨光机无防护罩。

2025.2.25

2025.3.10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7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7号


8

临沂云相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

3

1.圆锯机无防护罩,皮带有裂纹,电机皮带无防护罩;2.电气开关安装在安装在可燃木板上;3.车间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2025.2.25

2025.3.10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8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8号


9

山东金鑫阳工艺品有限公司

工贸

11

1.现场作业气瓶与作业点距离不足;2.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无防震圈、瓶帽;3.焊接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戴防护手套;4.焊接作业现场灭火器未定期巡查;5.1台电焊机用电线路绝缘破损;6.配电箱用电线路设置不规范;7.部分配电箱门未张贴有“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8.电气开关安装在安装在可燃木板上;9.剪板机、折弯机无安全操作规定;10.储气罐压力表无检验标志和上限标识,安全阀无检验标志;11.手持式磨光机无防护罩。

2025.2.25

2025.3.10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9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9号


10

临沂金尚门业有限公司

工贸

11

1.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无防震圈、瓶帽;2.焊接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戴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3.焊接作业现场灭火器未定期巡查;4.车间开关使用麻花线,配电箱用电线路设置不规范;5.部分配电箱门未张贴有“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6.电气开关安装在安装在可燃木板上;7.储气罐压力表无检验标志和上限标识,安全阀无检验标志;8.手持式磨光机无防护罩;9.冲床转动部位无防护罩;10.车间出口未设置应急照明灯;11、车间无“禁止烟火”、“当心机械伤害”等安全警示标志。

2025.2.25

2025.3.10

(鲁临郯城) 应急责改〔2025〕10号



(鲁临郯城)应急复查〔2025〕10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