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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5-000007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公开日期 ] 2025-08-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有效解决上放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学校自身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建设高质量交通秩序环境,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市县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提升我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属地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原则,通过“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治”方式,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导向、社会导向、绿色导向,协同开展治理,形成治理合力,“一校一策”落实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推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由末端向源头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粗放向精准转变,由硬件设施建设向软件组织管理转变。筑牢校园周边平安交通防线,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出行环境。

(二)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双重机制和安全主体责任,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根据学校所在区域实际,认真分析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情况,科学论证,优化方案,先治标后治本,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同时要克服短期治理、反复治理、被动治理、单一治理弊端,形成长效治理、精准治理、主动治理、区域治理共识,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治理措施和制度落实更加有效,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更加健全。缓解校园周边交通压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县级推动、属地统筹。发挥县级部门谋划推动和属地主责统筹作用。县级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方案,明确治理任务、治理目标、治理要求。县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属地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形成治理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综合治理情况各异,既有完善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健全保障队伍等硬件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有组织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引导、执法查处等软件建设方面的问题,在推进落实上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综合施策。

3.坚持联防联控、共建共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涉及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等,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工作,需要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属地街道乡镇等各单位共同参与、联防联控,共建共治。

4.坚持“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各自不同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难点、细化分工,对本校、属地协调解决困难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直属单位汇报,寻求帮助和支持。坚持抓大不放小、抓易不放难、抓点不放面、抓近不放远,形成并固化治理措施和工作机制。

二、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现状

1.驻城各学校周边拥堵严重,特别是实验中学、育才中学、实验一小、二小、东方红小学拥堵情况较为突出,但上述学校周边路口均有交警在疏导交通。

2.驻城学校小学学生多数由家长接送,中学学生一半由家长接送,另一半自行骑车;接送家长一半是驾驶私家车,一半是骑行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

3.各学校按照要求在校门前设置硬隔离设施,同时上下学时段由学校值班人员、保安、家长志愿者和交警组成“护学岗”,疏导校门前交通秩序。

三、学校周边交通状况及造成交通拥堵原因

1.紧邻居民小区或单位,门前路段多为师生上放学必经道路,校门前和两侧非停车位经常有社会车辆随意停放,影响学生上下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2.学校附近商铺、居民区,巷道较多,车辆人员密集,存在车辆随意掉头,加塞等违法行为,加剧了上下学期间区域交通拥堵。

3.学校门前道路狭窄且双向通行,允许车辆掉头或车辆长时间停放造成拥堵,交通指示标识不足,影响上下学交通通行。

4.校园周边执勤人员不足,未能及时疏导交通,商贩占道经营影响道路通行速度,接送孩子的家长随意停放。

四、实施措施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落实错峰上下学制度,落实校门值班值守制度,根据学校实际,科学安排学生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建议:按照学生年级及居住地合理划分接送区域,避免人员聚集,步行15分钟以内学生上下学采取步行方式。(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2.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以“致家长一封信大手拉小手”线上线下、群内群外宣传和有效提示等宣教模式,引导家长与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出行安全,呼吁绿色出行,倡导家长文明交通,提高学生文明绿色出行意识,让广大家长共同遵守道路交通秩序,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3.加强“护学岗”建设,推进“警校家社”四级联动。学校积极与交警部门联系,充分发挥“护学岗”作用,上放学时段安排值班人员、保安、志愿者协助交警在校门前疏导交通,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进入学校。(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4.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积极联系交警部门,在校门前设置黄色网格线,与交警部门联系配置违停抓拍设备,网格线内禁停并配备硬隔离设施;争取设置限时单行、“潮汐车位”实施违停抓拍。其中校门前附近50米禁停,其他50~100米范围,调整路内泊位类型,将固定泊位调整为限时停放车位,限时停放车位采取“限时停车”方案。即工作日上午6:30-8:00,每辆车限停3分钟,下午17:00-18:30,每辆车限停3分钟。在以上时段,泊位内超时停车进行违停抓拍。其余时间段,私家车可正常停放,寒暑假期间,不遵循以上规则。(限时停放车位限时时段可与学校上下学同步调整)。(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5.加强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小贩摆摊、占道经营等扰序行为开展联合整治,最大限度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筑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防线。(责任单位:郯城街道、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6.加强校园周边交通隐患的排查治理。针对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不齐全、不清晰和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移交交警部门。与住建部门联系完善学校附近区域慢行系统,规范各种交通标志标识,保证静态设施设备齐全。(责任单位:县交警队、县住建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县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纳入属地治理整体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用好各方力量,形成“一盘棋”治理局面。

(二)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共建共治共享工作要求,在开展综合治理中,注重压实各方责任。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落实统筹协调责任,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加强校门口值班;落实错时上下学和路队制度;安排学校老师到门口接领和护送学生;建立学生“安全通道”等。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公安部门建立高峰执勤,设置护学岗等;交管部门不断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加大执法力度,因地制宜设置单行线等。交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优化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开行通学车等。属地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好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职能部门要通过“四不两直”检查、“回头看”检查、“交叉”互查、督学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工作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水平为着力点,以落实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的治理理念为出发点,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

(二)注重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把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加强组织,精心组织;高位推动,全力推进;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工作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利用各种方式向社会宣传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方法措施、经验做法、成果成效等,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教育部门要组织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传达上级要求,宣传贯彻本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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