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aj/2025-000004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公安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6 | [ 公开日期 ] | 2025-05-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受理部门:郯城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
2、办理条件: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3、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持原居住证或相关材料到西关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办理。
4、所需材料:
(1)出入境证件;
(2)原居住证(限到期或损坏换领的);
(3)原提供材料已经到期需要提交新材料。
5、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发放。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对于符合相关规定、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