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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郯城县收养登记事项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gaj/2025-000003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公开日期 ] 2025-05-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1、受理部门:郯城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

2、办理条件: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的,收养人应当凭居民户口簿、《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3、办理流程: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一站式办结,办理时须由申请人在《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签字确认。

4、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对于符合户口管理规定、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结。对于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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